【最终用户许可协议】

最近更新日期:202551

软件(见如下定义)的使用必须遵守本许可协议以下条款。

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许可方”),仅在您(个人或实体)同意本最终用户许可协议(“本协议”)及其附件《隐私政策》的所有条款时,许可您使用软件。在您点击对本文档的“同意”按钮或安装、复制、下载、或以其他形式使用软件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如您点击“同意”按钮,您将不被允许完成本软件安装,且不被允许复制、下载或以其他形式使用软件,且您必须立即将软件从您的系统中删除。您点击“同意”按钮、安装、复制、下载、或以其他形式使用软件,即视为您同意受本协议的约束、保证遵守本协议并自愿成为本协议的当事人。

如您不同意受本软件及其附件《隐私政策》的约束,您可以在购买日期后的十四(14)天归还尚未使用的许可方产品和本软件以根据购买地的退款政策获得退款。

重要提示:第12条是关于法律适用和仲裁的有约束力的规定,并约定了放弃您在任何管辖情况下参与集体诉讼或集体仲裁的权利。

 

1.软件     

“软件”是指许可方提供的包装内之计算机程序,以及所有代码、技术、软件工具、格式、设计、概念、固件、与该计算机程序结合的方法和构思及所有与此相关的资料。

 

2.所有权 

您承认并同意软件为许可方及软件版权人(如软件版权人并非许可方,简称“第三方”)有价值之商业秘密,且许可方或第三方对软件及其副本拥有独占的境内外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除本协议明确授予之权利外,许可方及第三方保留软件的所有权利及相关知识产权。软件的所有权并未转让给您。您应将版权和其他权属声明复制并保留在任一副本里,包括但不限于部分的、有形的或电子形式的副本,复制。如您对软件进行了软件变更或修改,您承认您对任何变更或修改不享有任何权利或权益,并同意此变更或修改由许可方或第三方专有。

 

3.许可

您接受本协议后,在本协议期限内,及您遵守本协议条款的前提下,许可方授予您、且您同意接受如下有限的、非排他的、不可转让的、个人许可:

a)仅在随软件一同提供的许可方产品上安装和使用软件,或仅在与软件或许可方产品相关之文件中指定使用软件的许可方产品上安装和使用软件(简称“许可方产品”);

b)因许可方产品正常使用或许可方产品特定使用之需要,可将软件在多台电脑上安装和使用;

c)仅将软件用于您通常的事务或使用许可方产品之个人用途;

d)仅为了支持软件的正常使用或特定用途,您可以制作合理数量的软件副本,但该副本应包括软件中所有权属声明,且所制作之副本仅可用于备份和安装目的;

e)在您遵守以下条款时,您可通过转让本协议副本及其所有相关文件并至少一份未更改之软件副本而将软件副本之占有权转让给第三方:

i)您在转让的同时或者全部销毁或者转让您所有的软件之副本软件;

ii)对软件的转让将终止您从许可方获得的授权;

iii)此转让,将转让本软件的使用限于该产品的许可方产品;

iv)受让方接受并同意在使用软件时受本协议约束;

v)因受让方未遵守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出口管控事宜)而致许可方被追诉、遭受损失和损害的,您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限制

a)未获许可方事先的书面同意,您不得自行或许可他人从事以下行为:

i)使用、复制、修改、合并和转让软件副本(或该副本中任何一部分),除本协议中明确授权外;

ii)反向工程、反组装、反编译或试图再创造软件或揭露软件的源代码,除非适用的法律明示许可且不可通过合同排除该法律的适用;

iii)转许可、出租、出借、租赁、销售、出让或分销软件或任何软件的副本;

iv)创造软件的衍生作品,或修改或使软件的许可或控制特征无效,或删除、解除、分解或分离软件的任何部分;

v)在软件主机、共享和服务中心等环境中使用软件;

vi)删除软件中任何权属声明或标签。

b)您不得违反您所在国政府对出口的限制,以任何形式出口或转出口软件(或软件的任何一部分);

c)您必须遵守在相关资料中列明的任一有关软件的附加限制条款。

 

5.支持和更新   

若许可方提供软件的升级版、更新版、新版或补充版(统称升级版),您只有在已获得软件的有效许可,且前述许可允许您使用软件的升级版时,才可使用该升级版。若升级版取代或替换了原软件,您可能不得再使用软件。除许可方指定适用其他条款外,本协议适用于所有的升级版。若指定适用的条款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指定适用的条款为准。

奔图、奔图子公司或附属公司、其分销或经销商以及奔图许可者均不负责维护或帮助您使用本软件、或为本软件提供任何升级、修改或支持。但是,奔图可能会根据开发情况不定时发布软件的更新版本。

 

6.第三方软件  

如软件系第三方授权提供(下称“第三方软件”),您还应遵守该第三方规定的附加许可条款(第三方许可条款)。第三方许可条款通常存储在与软件一起提供的文档中。但许可方也可根据您的要求提供第三方许可条款的通知。若本协议与第三方许可条款就第三方软件的规定存有冲突时,应参照第三方许可条款执行。

 

7.同意使用数据     

您认可并同意许可方(及其关联方)可以收集并使用以下为保障软件基本功能服务正常运行所必要的数据,具体包括打印机型号、打印机序列号、打印机当前固件版本号 、打印机IP、打印机本地(USB)端口信息、打印机状态;许可方及其关联方仅会向您收集为您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上述数据。据此收集的任何自然人的个人数据和信息,都受到许可方《隐私政策》的保护(《隐私政策》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为向您提供服务之需要,许可方不得以识别您个人身份的方式使用该数据。

 

8.出口条例

您同意遵守相关国家、国际组织或地区实施的所有关于出口管制与经济制裁的法律法规,确保您不属于前述法律法规限制的对象,在有可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尚未获得各种必要的批准时,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出口或者再出口本软件。

 

9.免责声明

a)除非另有书面协议约定,许可方在任何情况下,对您使用本软件服务而产生的任何形式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均不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损失。

b)用户信息主要由您自行提供或发布,许可方无法保证所有用户信息的真实、及时和完整,您应对自己的判断承担全部责任。

c)许可方既不保证本软件运行不会被打断,也担保本软件无错误、或与您使用的数据运行环境兼容、或此类缺陷能且应被修正。有管辖权的司法管辖国家或区域可能不允许排除默示担保,故上述免责声明可能对您不适用,您可能通过有管辖权的司法管辖国家或区域享有其他合法权利。

d)当司法机关、政府部门或其他监管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程序,要求许可方提供用户信息资料,许可方对据此作出的任何披露,均不承担责任。

 

10.有限责任 

任何情形下,许可方或第三方或他们各自的关联公司、供应商、经销商,或分销商都不对关于或因无法使用软件引起的利润损失、数据损失、商业间断而承担责任,亦不会承担任何间接的、附带的、继发的、并发的、惩罚性的、信赖或其他特殊的损害赔偿,即使该损失是可预见的、许可方、许可方之许可人、许可方授权的分销商已被告知该损失可能性的,或您基于第三方诉求而提起诉讼的,无论该诉求是基于合同、侵权(包括疏忽、严格责任、和蓄意的行为)、保证、保函还是其他归责理论而产生。您同意(A)本协议列明的有限责任是许可方许可您使用本软件的必要前提,且(B)该责任限制不因对司法救济的限制而导致本协议的本质目的不能实现。有管辖权的司法管辖国家或区域可能不允许限制责任,故上述免责声明可能对您不适用,您可能通过有管辖权的司法管辖国家或区域享有其他合法权利。

 

11.协议终止 

如有下列情形,我们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终止向您提供服务:

a)您为了非法目的而使用本服务的。

b)你使用本服务损害了许可方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您同意,除上述所述情形外,许可方有权根据风险及自身业务运营情况需要,随时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及接口的部分或全部,因此导致您无法使用服务或服务受限制的,许可方不构成违约,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您停用该服务,或许可方终止向您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后,本软件不再为您保留原账户中与之相关的任何信息。

 

12.法律适用与管辖

a)本协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根据该国法律进行解释(冲突法除外)。

b)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SCIA)进行仲裁。本仲裁应按照深圳现行仲裁规则在深圳进行。仲裁员人数为一人,仲裁语言为中文。

c)放弃集体诉讼和集体仲裁。您和许可方同意,每一方只能以个人身份对另一方提起争议,而不能作为任何类别或代表性诉讼的原告或类别成员,包括但不限于联邦或州类别诉讼或类别仲裁。集体诉讼、集体仲裁、私人总检察长诉讼以及任何其他某人以代表身份行事的诉讼均不被允许。根据本节概述的仲裁程序,未经仲裁程序所有受影响方的书面同意,仲裁员不得合并一方以上的索赔。

d)无论实际适用的法律和司法管辖区如何,第12节始终适用。


13.美国政府限制权利声明

“美国政府最终用户”是指美国政府的任何机构或团体。如果您是美国政府最终用户,则下列内容适用:The SOFTWARE is a commercial item, as that term is defined at 48 C.F.R.2.101 (October 1995), consisting of commercial computer software documentation, as such terms are used in 48 C.F.R.227.7202-1 through 227.7202-4(June 1995),all U.S. Government End Users shall acquire the SOFTWARE with only those rights set forth herein. Manufacturer is Zhuhai Pantum Electronics Co., Ltd. /No 3883 Zhuhai Avenue, Xiangzhou District, Zhuhai, Guangdong, P.R.C.


14.确认

您同意本协议是您和奔图之间关于本软件的完整的、唯一的协议,并取代您和奔图之间已存在的相关所有口头或书面的意向、之前的协议以及任何其他往来信息。除非由奔图正式授权的代表署名,否则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都将视为无效。
如果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或由于其他原因需要联系奔图,请写信给服务于您获得奔图产品所在国家(地区)的奔图子公司或分销商。

 

15.协议的更新  

我们可能不定时修订本协议,当指引的条款发生变更时,我们会以弹窗、消息提醒等的显著形式告知您。若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修改,您有权停止使用本软件的相关服务。本协议的任何修订版本仅自修订版本发布之日起生效。